宁泽涛人气王零代言 游泳中心不让接广告
【导语】虽然还没有在国际顶级比赛中崭露头角,但宁泽涛已经成为著名人物,在亚运会上夺得四枚金牌,并以48秒的成绩刷新了男子100米自由泳的亚洲纪录。第一次,还有他阳光帅气的外表和低调谦虚的性格。中国游泳队乃至中国体坛的新一代偶像。
宁泽涛获人气王令代言
在上周结束的短池游泳世界杯北京比赛中,宁泽涛再次成为焦点。不过,这一次与他的表现和人气无关,只是因为中国游泳管理中心不同意他禁止商业代言。
同样在上周,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号文,强调体育要更加向社会和市场开放,并特别提到加强无形资产开发,提高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两者看似无关,但在我国体育转型发展、体育产业进入快车道的背景下,这样的游泳中心禁令更像是对过时理念的“背书”。
主动关闭商业发展之门
微博粉丝数从1万多人猛增至60万多人;由于人群围观,他逃离了购物中心;接受媒体采访时,得到了全体记者的掌声;即使不太关心运动的人也知道游泳队有人才。颜值兼备的“小鲜肉”……在亚运会上一夜成名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宁泽涛的人气就超越了饱受负面新闻困扰的孙杨,迅速成为偶像。
在明星稀缺的中国体育界,难得出现优质偶像,自然吸引了赞助商和经纪公司的争夺。“只要不影响我的训练,我都愿意接受,因为这也是一种互相帮助。”遗憾的是,宁泽涛对于商业代言的态度并没有得到中国游泳管理中心的认可。该中心副主任尚秀堂表示,宁泽涛尚未获批任何商业代言。
“现在之所以不让他代言,是因为运动员要训练,赞助商要拍广告,如果他们之间配合不好,肯定会出现问题。如果出现问题,国家队必须承担。”责任。”尚秀堂对代言禁令的解释,主旋律仍然是我们熟悉的“影响力训练”。他还表示:“别说90后的孩子,就是大人,钱多了也找不到钱。国家队有一套办法,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运动员处理这些问题。”
代言禁令一经曝光,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舆论虽然理解游泳中心的“爱才”,但也质疑明星运动员无法得到更好开发的商业价值。商业代言就一定等同于“影响力培养”?为什么不利用业余时间拍摄广告呢?更重要的是,游泳中心的禁令仅适用于个人商业代言,团队签约并不包括在内。难道组团拍广告就不会“影响训练”吗?
其实,只要运动员严格要求自己,合理安排时间,就可以做到这两点。如果有专业的经纪团队帮忙打理,就不用担心所谓的“有钱找不到”。上周六,在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产业发展研究院召开的《国务院体育产业政策专家座谈会》《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会议上,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包明晓”说道:“这么优质的偶像不允许商业代言,体育的商业价值怎么发展呢?还谈什么体育产业的发展?很多体育管理部门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这是一个典型的概念障碍。”
无形资产整体发展滞后
游泳中心的代言禁令并非针对宁泽涛。此前,孙杨因业务发展、经纪团队等问题与管理部门多次发生矛盾。
2011年游泳中心下发的第010-30000号中明确,现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于国家,必须经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广告经营和社会活动。商业广告收入由中心接受和分配。此外,还特别提到,运动员未经许可不得与中介公司或经纪公司签约,不得单方面与企业签订协议。商业活动必须由中心组织和办理。如果中心要求参加商业活动,运动员有责任和义务参加,不得拒绝。
不难看出,游泳中心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实际上在运动员无形资产的发展中扮演着中介机构的角色。该中心表示,“一手抓”模式可以“保证运动员专心训练,保护球队无形资产,保护运动员利益不受侵害,维护运动员形象。有效开发运动员的无形资源”。游泳赛事,维护国家游泳队和运动员的权益。”但现实是,过度的“保护”导致无形资产开发不足,甚至根本没有开发。
游泳中心的代言禁令也是中国体育产业无形资产开发现状的一个缩影。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体育产业无形资产开发利用仍处于起步、低水平发展阶段。在中国体育体制下,运动员的发现、培养和价值发展都是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长期存在的“观念障碍”,导致了绩效优先、价值发展滞后。整体管理水平和发展意识不强,相关配套法规缺失,专业中介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体现,存在企业与企业不区分、封闭保守、脱节等问题从市场上。
相比之下,国外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体育的商业价值得到了最大化。2013年福布斯运动员收入榜第一的泰格·伍兹全年广告代言收入为6500万美元,无形资产收入占总收入的83.23%。“单飞”之后,李娜在商业价值的发展上也取得了突破,成为2013年福布斯收入榜上唯一的中国运动员。在1820万美元的收入中,有1500万美元来自广告赞助。
面对体育产业尚未开采的“金矿”,无形资产开发利用是时候改变旧观念,向社会和市场张开双臂,让专业机构做专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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