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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亲子鉴定真伪的函-关于核查亲子鉴定真伪的函件怎么写

关于核查亲子鉴定真伪的函-关于核查亲子鉴定真伪的函件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核查亲子鉴定真伪的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关于核查亲子鉴定真伪的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无户口人员包括哪些人?

1、无户口人员包括哪些人?

目前无户口人员主要有十类,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等等。

具体来看: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本人或者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

1996年3月1日(含)以后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监护人凭居民身份证、亲子关系声明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人员

当事人可以向拟落户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由该机构凭婴儿、儿童基本情况说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及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在该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登记被抚养人户口。

5、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向拟落户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6、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经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7、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

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

8、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

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9、长期滞留救助管理机构的流浪乞讨人员

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经同级人民政府批转安置的,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收留情况和办理落户意见函,公安机关在当地民政部门集体户口簿上登记滞留人员户口。

10、其他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公安机关确实无法核实或核实后认为事实不清的,公安派出所建立《疑难户口登记簿》,如实填写核实情况,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如何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登记材料: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如何落户: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登记材料: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如何落户: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

  登记材料: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如何落户: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如何落户: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注: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无户口人员

  如何落户: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

  登记材料: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7、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如何落户: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8、其他无户口人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核查亲子鉴定真伪的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核查亲子鉴定真伪的函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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